《乐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乐山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20号)文件精神而编制。《实施方案》确定了从2018年至2020年我市运输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提出了运输结构调整的重点任务。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乐山市实施方案》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强化政策引导,注重市场驱动,突出示范引领,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大力改进运输组织水平,加快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水路运输量,有力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服务建设交通强市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服务“一总部三基地”为核心,按照乐山城市“四个定位”总体思路,统筹联动、多点支撑,充分发挥乐山承接成都、联动川南、辐射攀西的独特区位作用,深度融合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交通优势,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建强物流配送体系、优化运输组织结构,更加主动融入全省“一干多支”格局,力争把乐山建设为成都平原经济区铁海联运、通江达海的物流集散地,为区域发展注入更加强劲的动力。
二、《乐山市实施方案》的特色亮点
我市《实施方案》与省《方案》相比,我市在工作目标上作了具体明确和细化。重点是引导峨边砂石等大宗地材资源采用水路+铁路+公路多式联运方式运输,逐年提高“公转铁”比重,力争通过铁路运输砂石等大宗地材年总量达到10万吨,年递增率达到10%。
三、《乐山市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涵盖6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进提升运输组织水平、引导大宗货物向铁路水路转移、示范引领带动区域运输结构调整、保障措施。基本涵盖了运输结构调整的全部内容。
1、总体要求:到2020年底与2017年相比,全市多式联运货运量增长20%;全市铁路货运量增加50万吨。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打造“绵阳—德阳—成都—眉山—乐山—宜宾”南北综合交通中轴线,加快建设四川综合交通次枢纽。加快推进成昆复线、连乐铁路、仁沐新高速、成乐扩容、乐西高速等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
3、提升运输组织水平。着力推动运输企业与生产企业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积极保障砂石、水泥、陶瓷等公转铁大宗货物运力供给。遵循泸州、宜宾、乐山三港整合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原则,乐山港定位为集大件运输、商贸和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港口。推广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使用电子运单,推进铁路、水路、公路等货运信息互联共享。
4、引导大宗货物向铁路、水路转移。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我市货物运输重点企业开展合作,引导企业大宗货物运输向铁路转移,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实现互惠共赢。进一步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对实行政府定价的,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督促落实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违规加收任何价外费用。健全以交通、公安、经信、水务、应急、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的“双超”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大力发展重型货运、甩挂运输和集装箱运输等先进运输方式,构建以大吨位多轴行车辆为主、中小型车辆为补充的运力结构。优化提高道路货运组织化程度,引导企业公司化管理,逐步改变我市货运企业散、小、多的现状。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的比重。
5、示范引领带动区域运输结构调整。到2020年底,我市重点培育1至2家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高的无车承运人品牌企业。结合乐山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鼓励企业优先选择使用续驶技术性能好、价格低、维修服务保障到位的新能源物流配送车。利用干线铁路特快列车和每日凌晨高铁快速直达的优势,积极探索开展我市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试点。
6、保障措施。提出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市级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清单,落实工作举措,科学安排工作进度,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积极推进我市运输结构调整各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2020年1月7日